集团召开法务工作会议强调――
强化法务工作制度落实
提升风险防控制衡能力
10月30下午,在集团总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十月份法务工作会议,会议强调,一要继续加大力度对过往合同档案编号整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2020年合同档案,提升各级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确保合同签定前法律风险评估,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二要把握好法务工作风险防控的重心,充分认识法务工作的重要性,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年终工作总结和重点工作计划;三要明确集团法务工作的目标,防范法律风险,规范内部管理,避免经济损失,为集团生产经营提供法律保障。
集团资产财务、审计监察部门及所属各单位法务对接人、合同专员分别在会上就10月份法务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主要总结了合同涉及诉讼纠纷开庭审理、法务工作及合同档案检查、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自纠等内容和宣贯《法律纠纷管理办法》《合同审查管理规定》《法律工作行为规范》《法律纠纷证据管理规定》《法务调研及档案管理规定》《合同法律监督规定》等6项法务相关规定办法。分析了集团整体法务工作推进情况,认为目前各单位法务工作风险防范的意识和落实规章制度的执行力有所增强,尤其是在监督、防范、处理解决风险上效能较前有明显提升。
会议还就前一段时间集团法务工作队伍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回顾,特别是利用法务例会和《民法典》学习宣贯的时机,及时组织法务工作队伍进行法律知识培训,通过培训,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提高了法务人员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自觉奉献、主动承担任务,努力化解矛盾、高效完成任务的意识,基本实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目标。最近深入基层开展了“双查”活动,通过调查和检查显示:目前,法务人员工作主动,任务明确、作用发挥明显。通过采取隐患排查、自查自纠、档案评审、宣贯民法典等多种形式,各级法务人员依法办事、履行职责,落实要求,坚持“归口管理、分级负责、部门执行”原则,坚持“预防为主、控制为辅、防控结合”方针。逐步形成了合同事前审查、事中防控、事后总结,特别是严格合同评审、过程有效监控和及时处理纠纷,进一步增强了经营的法治保障意识,为防控经营风险建立了坚固的屏障。
集团法务部部长刘新超主持会议并重点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落实集团管理规定及办法。达到“人人知晓、人人履行、人人防控”的效果,确保全程防范和规避经营风险;二要严格审查风险合同、重点是涉及诉讼案件,必须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并依据风险合同涉及的诉讼案件,完善内控体系,认真统计合同台账,分类梳理,区分性质,提出处理方案;三要传达月度例会精神,贯彻落实四季度年终工作总结及重点工作计划任务,突出和总结法务工作经验,要做到具体诉讼(非诉讼)实例和具体涉及处理结(非结)合同纠纷案卷。刘新超还就集团法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矛盾进行了强调,今后要不断强化执行力,提高法务工作效能,为法务风险防控尽好责、把好关,为集团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